確定污染物性質;確定生態環境遭受損害的性質、范圍和程度、評定因果關系;評定污染治理與運行成本已經防止損害擴大、修復生態環境的措施或方案。
法醫毒物鑒定是指鑒定人運用法醫毒物學的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體內外藥毒物、毒品及代謝物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微量物證鑒定簡稱微量鑒定,是指鑒定人運用理化檢驗的原理、方法或專門知識,使用專門的分析儀器,對物質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成分組成進行檢驗檢測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其中,物理性質包括物質的外觀、重量、密度、力學性質、熱學性質、光學性質和電磁學性質等;化學性質包括物質的可燃性、助燃性、穩定性、不穩定性、熱穩定性、酸性、堿性、氧化性和還原性等;成分組成包括物質中所含有機物、無機物的種類和含量等。